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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湖东滞洪区(枣庄—滕州) 建设工程1标段撤路单位工程通过验收

发布时间: 2020-11-18 17:00:00     

2020年11月18日,山东省湖东滞洪区(枣庄—滕州)建设工程单位工程验收会议在滕州市城乡水务局召开。会议由枣庄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主任陈敏强主持,山东省治淮工程建设管理局副总工程师曲华斌、枣庄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孙尚胜及各参建方代表参加会议。

会上,项目技术负责人就该工程概况、主要完成工程量、施工质量管理、单位工程验收资料作了详细汇报。验收工作组专家实地查验了工程质量,经研究讨论,对勘查、设计、施工、质量作出全面评价,认定该工程达到合格标准。

该工程是经国务院批准确立的全国172项重大水利工程之一,工程位于南四湖湖东堤东侧。枣庄市水利开发有限公司承揽1标段撤路单位工程,位于滨湖镇。主要工程内容有撒退道路工程、桥涵工程,工程总建设道路里程12.81km,新建撤退道路8条,改建撒退道路7条,改建箱涵13座,新建过路涵21座。工程于2019年10月26日开工,至2019年11月30日完工。

 

通讯员:马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