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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中心城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南四湖引调水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 2025-11-18 00:0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枣庄市中心城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南四湖引调水工程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枣庄市中心城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南四湖引调水工程

项目选址: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榴园镇境内

项目概况:投资68071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龙泉庄水库清淤及抬田,新建泵站1座、规模15t/d,新建DN1400原水管线5.8公里,智慧化建设,水源保护区标准化建设及胜利渠渠首护坡整治。供水能力3685.5m3/年,工程等别为Ⅲ等,工程规模为中型

二、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报告书存放于我单位资料室,以备公众查阅。公众还可向建设单位索取具体信息,报告书电子版征求意见稿: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Paj3yE3XRwPZL9AE4aXECw

提取码: z5qw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意见范围

本项目周边的居民及社会团体,以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公众。

2、主要事项

公众对环境现状的满意程度;公众对本项目的了解情况,以及从何种渠道了解本项目的信息;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的认识程度;公众对本项目持何种态度;公众对本项目在环境保护以及项目审批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如果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有任何意见,可通过网络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公众意见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统一制定,可从生态环境部官网下载,网络链接为: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将为公众提供本报告书查询、查阅服务、公众可以信函、电子邮件(13706320586@163.com)或者按照有关公示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提出宝贵意见。建设单位和环评机构的联系方式见下。

建设单位名称:山东坤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名称:山东国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坤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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